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查推荐、学校组织评审,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赴台湾高校(第二批)交流学习拟推荐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12月27日17:00时。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学校港澳台办公室、本科生院培养科或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科联系。联系方式:
校港澳台办: 65102100 liushan@cqu.edu.cn
本科生院教务处培养科: 65111429 jwcpy@cqu.edu.cn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科:65103162 zyxwb@cqu.edu.cn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赴台湾高校(第二批)交流学习拟推荐学生名单
港澳台办、本科生院、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