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要求和学校的工作部署,现将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合作项目(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选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合作项目(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即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学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博士联合培养的项目。
原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的“中外合作渠道”均调整为“国外合作项目”,并参照合作奖学金项目选派要求执行。
留基委已于近期发布了2024年美大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通知,详见国家留学网“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信息专栏”。其他项目指南和项目检索等将陆续在网站(http://www.csc.edu.cn)公布。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校方博士学制为准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2.资助内容:详见各项目指南
三、候选人申请条件
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查阅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待更新)以及合作奖学金项目指南,了解具体申请条件。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时间 |
步骤 |
事项 |
所需材料 |
3月份前 |
申请准备 |
1.申请人查看项目指南,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及外方关于合作奖学金的提名资格,并按合作奖学金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材料。 3.申请人认真阅读《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附件1)。 4.研究生在MIS系统中提交留学申请,申请项目类型选择“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应届本科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填写《重庆大学“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申请表(应届本科生填写)》(附件6)。 |
学生应提交校内初审材料: 1.签字盖章后的MIS系统申请表(硕士研究生提交)/《重庆大学“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申请表(应届本科生填写)》 2.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及外方关于合作奖学金的提名资格复印件 3.专家推荐信 4.学习计划(外文) 5.国外导师简历(原则上不超过1页) 6.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个人科研成果证明或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
3月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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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评审及公示 |
1.申请人在所在学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校内初审材料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学院组织成立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评审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中应至少有4名专家。评审小组按照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指南和各项申请材料要求,对申请人的资格、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择优推荐,推荐结果在学院网页进行至少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4)、《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评审表》(附件5),并在签字处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 4.学院填写《申请材料审核汇总表》(附件2)、《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排名为学院推荐排序),并在签字处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 |
学院应填写的材料(联培博士生): 1.《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综合意见栏应按表中的要求详细填写,且对每位候选人的推荐内容应不同,务必正反面打印) 2.《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评审表》 3.《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4.《申请材料审核汇总表》
学院应填写的材料(攻读博士生): 1.《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2.《申请材料审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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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前 |
学院上报 |
学院按要求收齐材料后统一提交纸质版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科郭老师处(A区研究生院4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guoyu@cqu.edu.cn,以学院名称重命名文件。
截止时间:3月14日上午12:00前 |
学院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校内初审材料(纸质版) 2.《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申请联培博士生,务必正反面打印) 3.《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评审表》(申请联培博士生,电子+纸质) 4.《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纸质) 5.《申请材料审核汇总表》(电子+纸质) 6.签字盖章后的推荐人公示通知(纸质版) |
3月21日前 |
学校评审及公示 |
学校对学院初选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并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官网、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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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31日 (候选人必须通过学院推荐及学校评审公示,才能在国家留学信息平台填报申请) |
学生在国家留学信息平台填报申请 |
1.被推荐的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系统要求填报信息并提交申请,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 2.提交一套纸质版申请材料至所在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学院收齐后统一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科张老师处(A区主教535)。
注意:系统填报的留学信息以及上传的附件材料应与提交到学院的材料一致。 |
学生应提交的纸质材料: 留学基金委材料清单要求的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 |
4月1日-12日 |
受理单位审核 |
学校将对候选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的申请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报送给留学基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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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及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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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底 |
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外方确认录取结果;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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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 |
派出 |
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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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信息专栏,请查阅 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86 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待更新),请查阅 http://www.csc.edu.cn 外语合格条件请查阅合作奖学金项目指南(需满足申请大学的相关英语水平要求,同时须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赴欧亚地区有关国家留学注意事项请查阅 https://www.csc.edu.cn/chuguo/s/3124 |
四、工作要求
1.“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是开展研究生国际化培养的高层次重要项目,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质量把关。对申请人在政治信念、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严格把关。学院可通过开展专项培训、专家讲座、留学回校研究生交流等方式指导学生开展申报,切实做好推选工作。
2.学院作为推荐单位,应组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组指导申请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出国学习计划、邀请信等申报材料准备,认真审核候选人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确定学院推荐排序。
3.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合作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提交材料。学校作为受理单位,将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身份信息等方面进行核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将不予以受理,并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五、咨询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张老师
电话:65103019 邮箱:zhangjing512@cqu.edu.cn
研究生院:郭老师
电话:65103162 邮箱:guoyu@cqu.edu.cn
2024重庆大学CSC合作奖学金项目QQ群号:862604171
请已经通过学校公示的申请人发送“学院简称-姓名-留学国别-攻读博士/联培博士”申请进群。
附件:2024重庆大学CSC合作奖学金项目附件文件压缩包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