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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学生参加台湾地区五所大学2018暑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9作者:黄河点击量:[]

本次台湾地区五大学2018暑期项目的时间为:20187-8月,分为一周课程和两周半的课程,具体时间可以参见各学校的报名材料。学生在学习项目结束后颁发结业证书,撰写学习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爱国守法,品德优秀,无违规违纪记录,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的年满18周岁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有良好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和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

3.身心健康,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学校统一安排,能圆满完成此次交流学习任务,如期返回;

4.个人自愿,并征得家长同意。

 

二、项目情况

1、时间: 20187-8

2、课程详细信息请见附件或对方学校网站。

3、费用及奖学金资助

1项目费用:学校学费见附件或对方学校网站,包含学费与住宿费。同时五所大学对合作院校有一定数额的优惠,详情请参见附件和对方学校网站。

2)其余费用需自行承担。

3我校将会对通过面试的同学给予一定的奖学金资助,其余学生可全自费参加。

 

三、报名流程

1、申请学生请在报名时间内向校港澳台办(二教2103)递交报名材料。没有经过重庆大学选拔流程的同学不能申请奖学金。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42日下午5:30

2、报名材料:(一式三份)

重庆大学申请材料(此材料为重庆大学选拔和存档所用)

《重庆大学短期赴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学生证信息页复印件(包含照片页)、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报名材料需学院签字、盖章)

 

四、遴选

1.报名后,由学校组织甄选委员会进行筛选,甄选委员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报名学生进行选拔,确定最终参加学生名单。(面试通知将在报名截止后2日内在国际处暨港澳台办网站公布,请自行查看并按面试通知要求反馈确认参加面试信息,组织方将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经选拔拟参加学生名单将于国际处暨港澳台网站公示3天,持异议的单位和个人需在公示日内向港澳台办(二教2103办公室)提出书面异议。如提出人对异议处理商议结果不认可,可向学生申述委员会申述。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络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匿名材料举报和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五、特别说明(重要)

1、申请者家庭应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足以承担学生在外期间的所有相关费用。

2、申请学生应为身心健康并已完全征得家长同意,对在国(境)外学习、生活风险有充分估计和判断,并自愿对参与本项目出国(境)学习、生活意外负责。学生本人在派出前,学生及家长应签署海外学习承诺书并购买海外保险(保险时效需覆盖本人在国(境)外所有时间)

3、为保障我校与对方大学合作的可持续性以及不造成名额浪费,获得提名后,非特殊情况不得拒绝赴对方大学学习,否则将视为不良申请记录一次,并作为申请校内其他出国(境)项目考评标准之一。

 

六、项目咨询

港澳台办公室:黄老师

电话:6510302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办网址:http://intex.cqu.edu.cn

 

附件:

附件一:中央大学申请信息

附件二:中正大学申请信息

附件三:中原大学申请信息

附件四:辅仁大学申请信息

附件五:交通大学申请信息

附件六:重庆大学短期赴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

 

 

港澳台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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