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涉国(境)外合作协议签署须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大学涉国(境)外协议审核与管理,特依据《重庆大学合同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5〕23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涉国(境)外合作协议管理流程如下:
一、合同分类标准
1. 一般合同
o 不涉及资金、知识产权、学位、学分、人员派遣等复杂条款的合作协议(如备忘录、意向书、短期交流等)。
o 可无固定期限合作,无法律风险或财务责任。
2. 重要合同
o 涉及经费使用、联合科研、人员长期派遣、学分转换、外方单学位、设备共享等内容的合作。
o 合作期限1-5年,需明确双方权责或涉及一般性法律条款。
3. 重大合同
o 涉及学校战略合作、大额资金、中外合作办学、共建实体化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学位联授(如共同拟定培养方案的双学位)等。
o 合作期限大于3年,或可能对学校声誉、资源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
二、合同审批流程


三、合同提交要求
1. 内容规范
o 对等原则: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对等(如知识产权归属、保密义务、争议解决方式)。
o 法律合规:不得包含损害国家利益、学校权益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
o 语言要求:中外文双语版本需经专业翻译审核,内容一致。中、英、法文皆可,如有其他语言需提供中、英文翻译件。
2. 材料说明
o 需明确说明合作目的、执行方案(如分工、时间节点)、预期成果。
o 续签合同需提供上一周期执行成效。
o 重大合同需附第三方法律意见书(如有涉外法律风险)
四、合同存档管理
1. 电子存档
o 合同终版PDF扫描件
o 需含审批流程完整记录(如签字页、修改批注意见;OA签报的合同可自动归档)。
2. 纸质存档
o 用纸确保打印效果和保存质量(A4规格,建议克重70g以上),双面打印。
o 原件一式多份(执行部门、境外合作方、国际处各存至少1份)。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动态监督
o 国际处联合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执行部门需提交年度执行报告。
o 执行部门应关注合同期限,在终止或续签前,需提前3个月商国际处(港澳台办、留学中心)。
2. 风险预警
o 发现合作方违约、合作目标偏离或政策风险时,学院需立即报国际处(港澳台办、留学中心)。
注:如有疑问,请联系国际处交流事务科 胡心夷(023-65111067)/陈晚霞(023-65112700)。
附件:
1. 《重庆大学合同审批表(填表指南)》
2. 《重庆大学合同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5〕23 号,请OA系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