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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涉外合作协议签署流程(2025版)

发布时间:2025-03-17作者:点击量:[]

重庆大学涉国(境)外合作协议签署须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大学涉国(境)外协议审核与管理,特依据《重庆大学合同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523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涉国(境)外合作协议管理流程如下:


   一、合同分类标准


1. 一般合同

o 不涉及资金、知识产权、学位、学分、人员派遣等复杂条款的合作协议(如备忘录、意向书、短期交流等)。

o 可无固定期限合作,无法律风险或财务责任。

2. 重要合同

o 涉及经费使用、联合科研、人员长期派遣、学分转换、外方单学位、设备共享等内容的合作。

o 合作期限1-5年,需明确双方权责或涉及一般性法律条款。

3. 重大合同

o 涉及学校战略合作、大额资金、中外合作办学、共建实体化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学位联授(如共同拟定培养方案的双学位)等。

 

o 合作期限大于3年,或可能对学校声誉、资源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


 

   二、合同审批流程

   

F600

             

 

三、合同提交要求

1. 内容规范

o 对等原则: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对等(如知识产权归属、保密义务、争议解决方式)。

o 法律合规:不得包含损害国家利益、学校权益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

o 语言要求:中外文双语版本需经专业翻译审核,内容一致。中、英、法文皆可,如有其他语言需提供中、英文翻译件。

2. 材料说明

o 需明确说明合作目的、执行方案(如分工、时间节点)、预期成果。

o 续签合同需提供上一周期执行成效。

o 重大合同需附第三方法律意见书(如有涉外法律风险)

四、合同存档管理

1. 电子存档

o 合同终版PDF扫描件

o 需含审批流程完整记录(如签字页、修改批注意见;OA签报的合同可自动归档)。

2. 纸质存档

o 用纸确保打印效果和保存质量(A4规格,建议克重70g以上),双面打印。

o 原件一式多份(执行部门、境外合作方、国际处各存至少1份)。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动态监督

o 国际处联合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执行部门需提交年度执行报告。

o 执行部门应关注合同期限,在终止或续签前,需提前3个月商国际处(港澳台办、留学中心)。

2. 风险预警

o 发现合作方违约、合作目标偏离或政策风险时,学院需立即报国际处(港澳台办、留学中心)。

 

注:如有疑问,请联系国际处交流事务科 胡心夷(023-65111067/陈晚霞(023-65112700)。

附件

1. 《重庆大学合同审批表(填表指南)》

2. 《重庆大学合同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523 号,请OA系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