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9作者:点击量:[]
各相关人员:
鉴于澳大利亚发放的电子签证的“唯一性”,因公护照和因私护照上面不能同时持有该国电子签证,请因公护照上已持有电子签证的教职工再次申请赴澳之前,务必在这个网站上查询并打印您的签证状态:https://online.immi.gov.au/evo/firstParty?actionType=query
※已有澳洲签证的教职工申报材料须附上澳大利亚电子签证纸质件及签证状态页。
特此通知!
国际处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