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分类
受我校邀请,来渝从事管理、技术、科研、教学、指导、咨询等工作,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含)的外国专家,应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向重庆市科技局申请《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驻外签证机关凭《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为其办理在华停留时间不超过 90 天(含)的 F 字签证。
受我校邀请,来渝短期访问、交流、考察的外籍人员,凭我校《邀请函PU》,在驻外签证机关申请在华停留时间不超过 90 天(含)的 F 字签证。
与我校有长期合作关系,需经常来渝开展有关工作,且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见附件1)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的外国专家,可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向重庆市科技局申请《高端人才确认函》。驻外机关凭《高端人才确认函》,为其办理R字签证(5-10年有效,单次停留不超过180天)。
符合过境免签停留72/144小时政策的外国人来校访问、交流、考察等,由学院负责审核邀请,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
二、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
聘用单位应在重庆大学引智工作服务系统(http://222.198.128.219)中提交申请。聘用单位及国际处审批通过后,科技局审批时间为10-15个工作日。所需材料如下:
1. 拟聘用外籍专家护照首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2. 与二级聘用单位签订的短期聘用合同/协议(应包含申请人姓名、国籍、工作地点、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入境次数,还应注明邀请外国人的费用安排,并对邀请行为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被邀请外国人在划费用支付等进行担保)
3. 1.5寸白底照片电子版(JPG格式、40-120K)
注:除了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外,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需翻译人签字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二)邀请函PU/TE
聘用单位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并随外专护照首页复印件提交至主教526。
线上申请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功能已开通,网址同(一),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
(三)高端人才确认函
聘用单位应在重庆大学引智工作服务系统(http://222.198.128.219)中提交申请。聘用单位及国际处审批通过后,科技局审批时间为5个工作日。所需材料如下:
1. 拟聘用外籍专家护照首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2. 1.5寸白底照片电子版(JPG格式、40-120K)
3. 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
三、归档备案
在我校非全职工作的短期外专(如:G-Seminar、GAP及其他外专项目、平台聘用的外专,名誉职衔等),应在来华工作前由聘用单位提前办理相关证件(如需),并及时在引智系统(http://222.198.128.219:8000/)中登记。若外专已持有有效来华证件或通过线上工作的,聘用单位只需在引智系统中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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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 郢(邀请函PU/TE) 65111721 liuy2315@cqu.edu.cn
张 欣(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 65111721 xzhang@cqu.edu.cn
地 址: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