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了扩大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学生的国际交流能力,提升学校整体的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努力拓展更多的学生国际交流项目渠道。为确保派出学生质量和派出学习实效,根据合作外方大学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报名结束后,学校国际处作为校际项目实施单位,将邀请相关语言专家及学校相关部处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别对报名学生的学习能力、外语交际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测评,依据测评结果确定推荐派出学生名单。现将综合测评及推荐派出方案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内容和形式:(总分:100分):
1.学习能力(40分)
面试小组依据报名学生GPA、专业成绩(本科生)排名及在交流项目学校的学习计划,专业成绩、科研能力及文章发表等(研究生)对学生学习能力予以评定,测评结束后,由评审小组各位评委给出学生本部分得分,取平均分为本部分得分。
2.语言能力测评 (40分)
考察形式为由语言测试老师结合项目要求对报名学生进行现场语言测试;主要考察学生实际外语交流能力,考察结束后,由评委根据学生现场语言测试的表现给出得分。
3.综合素质力测评(20分) (本环节为全中文面试)
考察形式为现场问答交流,评审小组结合学生本次交换学习相关内容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主要考察学生的现场应变、思维及沟通能力、组织纪律、团队协作精神、相关特长等情况。测评结束每位评委给出学生本部分得分,取平均分为本部分得分。
二、推荐及派出
1.评审小组将学习能力评审得分、语言能力测评得分及综合能力测评分数相加得出学生总分,按总分高低排序,依据协议选派人数,确定派出人选推荐名单。如分数同等,评审小组将综合学院报名情况确定推荐人选排序名单。
2.公示拟推荐人选名单,并将公示无异议推荐名单提名给国外合作大学。最终录取结果由国外合作大学确定。
3.派出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出国留学行前培训会、签署承诺书并按要求办理派出相关手续。
备注:推荐选派名额可能根据合作外方大学最新消息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