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重庆大学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会议申报审批线上办理流程及财务办理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6作者: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同学赴国(境)外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学校允许和鼓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同时为方便跨校区同学办理校内申报及财务报销手续,简化办事流程,经与研究生院、财务处等部门协商,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我校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会议申报审批流程将采用线上办理方式,同时财务办理实行资助经费制。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审批线上办理流程及要求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自行准备好相应的申请材料(见附件1),登录“学生国际化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xscgjjl.cqu.edu.cn/,选择“学术会议参会管理”版块,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

(二)学院审核

学院作为学生赴国(境)外参加国际会议的主要审核部门,应依次完成导师审核—外事秘书审核—学院审核的环节,请务必审核申请人已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缺失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应及时退回给申请人并提醒修改。已提交到研究生院和国际处的申请如存在较大问题,将视为无效申请,不予通过,并不再受理本次申请,由学院给学生做出相关解释和说明

如学院统一批次参加同一个会议的人数较多,为保证申请填报准确率及审核通过率,建议学院在申请人填报前集中指导,强调相关申报要求和流程,避免多次提交后审核不通过导致不能按时参会。

(三)申请人下载备案表

已通过学院审核的申请,经研究生院复核、国际处审核备案后,申请人可自行在系统生成并下载“签证证明信”(附件2,申请人在申请阶段根据签证办理要求自行选择是否需要)、“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会议申请备案表”(附件3,该表格将作为报销财务流程的重要依据)。

(四)办理返校审核手续

申请人在出国(境)参加会议结束后的两周内,应自行登录系统办理返校手续,按要求上传总结(不少于800字,并附至少三张交流照)后,提交给导师和学院外事秘书依次完成返校审核流程。

(五)其他说明

1.参照《重庆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和《重庆大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参会者在安排国际旅行时应尽量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和时间。参会者应严格按照会议邀请函上注明的会议举办日期安排出访行程,最早于会议召开前1天抵达会议举办地,即会议开始前一天为出境日期;最晚于会议结束后的第一天返程,并不得晚于会议结束后的第二天入境,即会议结束后第一天或第二天入境例:某会议于2024年6月16日至2024年6月19日举行,交流时间填写应为: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20日(或21日)。如不满足该原则,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说明及证明材料(需本人签字,导师同意并签字)。

2.系统上传的出访行程单(见附件1)应包含出入境时间,且日期需连续,不可空缺。建议学生在未完成学校审批、未获得出访地签证前勿购买机票,以免造成学生个人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出访行程单可提供计划航班号。如有除国际会议外的其他科研活动,可在行程单“详细内容”处添加,并与会议邀请函一同上传相关邀请函或参会证明。

3.如申请人在国(境)外交流学习期间赴第三国(地)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应参照以上流程办理。

4.学生国际化项目管理平台提交国际会议参会申请,以及学院审核的具体流程详见操作说明书(附件5)

5.赴台参加学术会议的同学还需参照《重庆大学教职工因公赴台办理流程》准备各类赴台申报资料,完成相应手续。

二、办理时间

1.如需要由国际处出具的签证证明信自行办理签证等事宜,原则上要求出国(境)参加会议前至少2个月登录系统提交申请至国际处。如未能在开会前2个月拿到会议邀请函,请根据签证办理进度尽早提交申请,建议在收到邀请函的三天内登录系统提交申请至国际处。

2.如不需要由国际处出具的签证证明信,请申请人在出国(境)参加会议前,最晚不低于2个星期登录系统提交申请至国际处。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经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后,一般情况下国际处审核备案环节办结完预计为5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务必把握好时间,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状态,并提醒相关办理人完成审核流程。

特别说明:假期审核时间将延长。国际处假期期间集中审核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4:30-18:00,若需保障审批时效,请申请人确保在此前各审批环节顺利完成并流转至国际处。另,请学生认真阅读通知要求,学院严格把关,确保审核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否则学生申请将在学院审核环节后被退回,审核周期将延长。

三、财务报销办理要求及说明

如申请人赴国(境)外参加国际会议的经费由个人支付,请按要求办理申报审批线上办理流程,无需办理财务手续。如申请导师项目经费、学院国际化建设经费以及“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基金”等学校经费作为经费资助,请按要求办理申报审批线上办理流程,以及相关财务手续。

(一)经费申请

申请人如申请“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基金”作为赴国(境)外参加国际会议的经费资助,请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开展“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交申报。如申请导师项目经费或学院国际化建设经费,请提前确认已获得学院资助许可。

(二)费用报销

1.申请人完成申报审批线上办理流程,并完成返校审核手续后,凭相关报销凭据办理财务报销流程。如申请“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基金”、导师项目经费或学院国际化建设经费作为会议经费资助,应在赴国(境)外参会后,凭已签订的资助协议、会议邀请函、申请备案表等材料到财务处办理财务报销手续(见附件4)。

2.如申请导师项目经费或学院国际化建设经费作为会议经费来源,或者申请“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基金”,但参会期间的花费大于基金资助标准,超出的部分拟申请导师或学院的项目经费报销。以上情况的参考报销标准为:伙食费按照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限额内发放,公杂费及其他费用在标准内据实凭票报销。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信息

咨询事宜

各学院外事秘书及分管领导详见附件6

研究生院

高老师、李老师65112440

A区研究生院楼506)

“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基金”申请、资助等相关政策咨询

郭老师 65103162

(A区研究生院楼408)

研究生院审批环节

国际处

(留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唐老师 65113060

 (工作日上午,A区主教524)

国际处审核

备案环节

港澳台办

刘老师 65102324

(A区主教楼528)

港澳台办审核

备案环节

财务处

A区65102663

虎溪校区65678018

财务报销咨询


附件:1.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会议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2.签证证明信

           3.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会议申请备案表

           4.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会议财务报销材料

           5.学生国际化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6.学院外事秘书及分管领导信息表


留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港澳台办公室  研究生院  财务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