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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25年春季赴日本广岛大学交换生项目的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30作者:黄河点击量:[]

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与外方大学的项目合作协议,拟开展2025年春我校与日本广岛大学交换生项目报名及推荐工作。此次报名因广岛大学截止时间较早,我校缩短了申请时间,后期我校仍有早稻田大学、北海道大学等日本高校和法国、西班牙、韩国和挪威等国家高校的交换生项目发布,请有意交换的同学持续关注。

一、项目简介

交换学期为2025年春季学期(一学期)。

本次推荐范围及人数

(如为五年制本科生,大四在读学生也可申请。本选派人数为我校与外方大学协议约定人数,但每学期外方大学可能根据自身情况,减少直至取消当年交换生的名额)


学校名称/推荐人数(供参考)

推荐范围

广岛大学(2人,可以提供英语和日语授课,多数课程为日语授课)

在读大二及大三学生和在读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二年级,研究生可能只能学习本科生课程)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身心健康并已完全征得家长同意,对在国外学习、生活风险有充分估计和判断,并自愿对参与本项目出国学习、生活意外负责。学生本人在派出前,学生及家长应签署海外学习承诺书并自行购买海外保险(含意外、医疗健康财产保险等)。

3.申请者家庭应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足以承担学生在外期间的所有相关费用。

三、其他报名条件

课程成绩:本科生均分75分及以上。

英文成绩:请参考拟申请学校的具体要求,如无明确要求,则需符合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雅思6.0/托福IBT79分及以上要求(艺术类学生可提供其他英语证明),有其他语言能力的同学请提供相关证明。

四、学费

根据校际交换协议,以上国外大学交换项目均为我校派出学生免除学费,学生自行承担其他费用。学生需交纳我校相应学期学费(含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以保留学籍和承认学分

五、申请流程及面试

申请流程:

提醒:先完成校内申请程序,获得学校提名后,在国际处指导下向外方大学提交申请材料。

1. 申请者须在93日中午1200以前,递交第六点要求的校内申请材料。

如无较好其他外语基础,学生(特别是本科生)应选择外方大学提供的英文授课课程(请自行访问对方学校网站和附件申请资料包查阅)。如果对方大学无对应专业的英文授课,交换申请则可能被对方大学拒绝。即使获得了重庆大学的推荐,也需要认真核实对方大学是否提供和学生所学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英文授课的专业课程,并跟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务老师核对是否可以兑换学分,否则将有交换完成返校之后,无法兑换学分,从而导致延迟毕业的情况。具备达到要求的其他外语证书的同学,不受英语授课类型限制,可自由选择外方大学相关课程。

2.因本次项目推荐时间临近,学校会对相关学院推荐的派出学生综合评定,不进行面试,并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公示推荐名单,确定拟推荐名单后发外方大学,由外方大学确定最终交换生名单。

3. 国际处指导派出学生进行派出准备,同时提交学校提名。

六、校内申请材料及材料递交

申请材料:

1.附件申请表(附件12

2.英语成绩证明或其他语言成绩证明

3.成绩单(本科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校务行”获取电子成绩单)

4.护照信息页复印件或护照办理回执(非必要材料,建议尽快办理,以免不能按期获取签证)

5.获奖证书(非必交材料)

材料递交:

请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交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完成后本科生送至A区办公楼116室签字盖章,研究生送至A区办公楼408室签字盖章,再交至国际处535办公室。

七、项目学分认定(详见附件3

申请学生填写附件表时请先阅读外方大学资料,初选课程,再与学院教务老师沟通,商议选课合理性及确定最终选课方案,以便返校后兑换学分。

八、咨询及材料递交

联系信息

咨询事宜

国际处

黄老师 65113039(主教535

项目基本情况、费用。请同学们详首先细阅读通知和附件,尽量避免咨询通知里面已经包含内容事项。

本科生院

姜老师65102362(行政楼116

本科生、学生学分互认及选课咨询

研究生院

郭老师 65103162 (研究院 408

研究生,学分互认及选课咨询

耿老师 65103160 (研究院 402

学籍、在读证明、成绩单等

学工部

冯老师65112465 (研究院 305

奖学金 助学金

项目咨询QQ群:

群名:2025年春季(CQU)交换生项目,加入时请发送姓名+学院。

群号:642023880

九、其他事项

1.请有意申请的同学提前自行申办护照;现有护照的有效日期应为202512月以后(此项非必须条件,建议主动向户籍所在地出入境部门了解护照办理要求和程序)。

2.为保障我校与外方大学合作的可持续性以及不造成名额浪费,获得提名后,非不可抗的原因不得拒绝赴外方大学学习,否则将作为不良申请记录,将影响该生申请校内其他出国(境)项目。

附件1《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赴国(境)外学习申请表》

附件2《重庆大学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申请表》

附件3:学分认定

附件4:广岛大学官方材料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本科生院(教务处) 研究生院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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