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同学:
现将重庆大学学生校级出国中长期项目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范围
参加校级(付外方学费)访学和校级双学位及本硕联合培养项目,交流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并且圆满完成留学任务的同学。
特别提醒:参加院级主导项目且学院已向国际处申报立项资助项目的同学,不在此次申请范围内。
二、申请条件
1.校级(付外方学费)学分访学学习项目且在国外学习3个月及以上的我校全日制学生。国外学习交流时间在2024年7月-2025年7月期间,圆满完成学业、回校报到的在读生。另,由于外方成绩单发放较晚而未赶上2024年奖学金申请批次的同学亦可申请。
2.参加3+1+X、3+2、2+2、1+2+1、1+1+1等双学位或本硕连读项目赴国外院校进行学习,目前已完成学业的我校全日制学生。其中,双学位项目申请者应已圆满完成在国外学习任务并获得外方大学学位证;3+1+X、3+2本硕连读项目申请者只资助其在国外本科最后一年的学习,硕士阶段不予资助,应在国外院校完成上述阶段课程学习。学生在国外参加语言补习阶段不予资助。
重要说明:双学位项目学生在本通知发出时尚未返校学生,请切勿注销与财务系统关联的银行卡以保障奖学金后期发放,如外方大学学位证延迟发放,可先提供学位获得证明以便申请本次奖学金,如获得奖学金资格,则需补交外方大学学位证复印件后再发放到账。详请咨询双学位项目负责老师。
3.特别说明:已申请2024年批次并获得资助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
三、资助标准(单位:人民币)
1.参加外方付学费的访学交流项目(包括课程学习、毕业设计、实习等)、联合培养项目等,学习时间为90天及以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资助上限如下:
欧美大洋洲地区:15000元/生·学期; 30000元/生·学年
亚洲地区:6000元/生·学期; 10000元/生·学年
2.赴国外参加由我校与国外高校合作的双学位项目的全日制在读学生,资助上限如下:
欧美大洋洲地区:本科双学位项目40000元/生;研究生层次双学位30000元/生
亚洲地区:本科双学位20000元/生;研究生双学位10000元/生
四、申请材料
1.《重庆大学学生出国学习交流奖学金申请表》;
2.护照(通行证)首页、签证(签注)页以及出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尚未返校的双学位学生或本科最后一学期在国外学习的联合培养学生可不提供护照入境页复印件);
3.国外就读学籍或研修证明复印件;
4.国外就读院校成绩单复印件或国外院校评价复印件;
5.向国外就读大学缴纳学费的证明,并用笔自行标注清楚学期和约合人民币金额(赴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课题研究的研究生可不提供);
6.学习/研究总结(中文,不少于1000字,文中至少附三张交流图片)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
7.奖学金评选答辩PPT电子材料(不少于20页);
8.其他支撑材料(自行决定是否提交及提交内容)。
五、申请、答辩要求及其他流程
1.申请者将填写好的《重庆大学学生出国学习交流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其他要求的纸质材料、支撑材料,交至A区主教535室相应的项目负责老师处,过时不再收取材料(尚未返校学生的申请材料可委托人代交)。电子材料(学习/研究总结及答辩PPT)发送至internationalprogram@cqu.edu.cn;
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上午11:30之前。
2.现场答辩:学生携带PPT并参加指定时间答辩(具体时间将邮件通知到申请表中填写的个人邮箱,预计在6月下旬或7月初)。
3.评审:国际处组织学校相关单位联合评审,根据学生提交材料及现场答辩情况确定候选者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项目负责老师发放至学生的与学校财务系统绑定的中国银行卡中。特别注意:该卡是发放奖学金的唯一银行卡,请务必保证正常可用,如有遗失或换卡,请及时补办中国银行卡并到财务处信息管理科(或致电65105869)重新绑定新卡;
提醒:申请者应对自己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保证申请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否则将影响评审结果。
六、咨询
请各位同学咨询各项目类别的负责老师并将材料递交到A区主教楼535项目负责老师。
负责老师 |
负责范围 |
联系方式 |
张老师 |
校级访学学期/学年项目 |
65111006 |
张老师 |
校级双学位项目和本硕连读项目 |
65103019 |
附件:《重庆大学学生出国学习交流奖学金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