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服务学校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发展目标,培养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提升学校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我校拟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能源与动力专业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候选人1人,“电子信息拔尖创新人才的国际化能力提升项目”候选人1人,“先进材料拔尖创新人才国际化能力提升项目”候选人1人,“智慧能源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候选人1人,“低碳清洁能源开发与碳捕集碳封存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候选人1人,“融合土木工程基础设施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候选人1人,共计6人次。
项目名称 |
姓名 |
留学单位 |
留学身份 |
选派专业名称(选派专业大类) |
能源与动力专业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 |
王许歌 |
新加坡国立大学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电子信息拔尖创新人才的国际化能力提升项目 |
谭川东 |
日本东北大学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先进材料拔尖创新人才国际化能力提升项目 |
王思节 |
日本东北大学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冶金工程 |
智慧能源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
郑力滔 |
东京大学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电气工程 |
低碳清洁能源开发与碳捕集碳封存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
吴良猛 |
新加坡国立大学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融合土木工程基础设施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 |
肖怀灶 |
米兰理工大学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土木工程 |
注:
1.以上为拟推荐名单,最终派出名单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为准。
2.以上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持较大异议的单位和个人需在公示日内向国际处、研究生院两方提出书面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络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匿名材料举报和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