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帝国理工学院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设立“国家留学基金委帝国理工奖学金”,共同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帝国理工学院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或进行访学交流。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博士研究生:15人/年
硕士研究生:10人/年
访问学者:10人/年
2.留学与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资助期限不超过36个月,硕博连读人员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为12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该奖学金将支持留学人员攻读帝国理工学院已设置任何专业的博士或硕士学位,或进行访学交流。
4.资助内容
博士研究生:全部费用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和帝国理工学院平均分担。每个奖学金将包括国际学生的学费、奖学金生本人的生活费(由帝国理工学院根据其研究生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发放)和中国至英国间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如奖学金生的博士阶段学习期限需超过3年,为顺利完成和博士论文写作,可以申请相当于一个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是否提供这一额外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帝国理工学院共同确定。
硕士研究生: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国际学生的学费、中国至英国间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签证护照费,由申请人自行向外方申请生活费资助。
访问学者: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奖学金生活费、中国至英国间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护照费。
三、申请条件
1.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符合《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应符合《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具有帝国理工学院无条件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的录取资格,或从事访学交流的邀请信,须达到帝国理工学院相关专业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
3.博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应在获得帝国理工学院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帝国理工奖学金”提名之后,方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不在外方提名名单上的申请人,其申请不予受理。
四、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2017年2月17日前,申请人应自行联系帝国理工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信。具体要求、申请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帝国理工学院公布的信息为准。外方公布的博士研究生具体信息请参阅:
http://www.imperial.ac.uk/study/pg/fees-and-funding/scholarships/international-scholarship-collaborations/csc/。
2.网上申请时间及方式
所有申请人须于2017年2月17日-26日之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请参见附件一,硕士研究生申请材料请参见附件二,访问学者申请材料请参见附件三。
重要提示:完成网上申请时,国内申请人受理机构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海外申请人(仅限博士研究生类别)受理机构请选择“驻英使馆教育处”(包括在英国之外国家留学的申请人),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国家留学基金委帝国理工奖学金”。
3.纸质申请材料
(1)国内申请人须提供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原件(带文号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推荐人选名单。
(2)海外申请人(仅限博士研究生类别)须由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统一提供推荐文件及推荐名单。
未提交上述纸质材料人员,申请将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以上材料须于2017年3月3日之前提交。国内申请人请直接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海外申请人(包括在英国之外国家留学的申请人)请联系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统一提供。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国内申请人录取材料将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由单位转发本人。在英国留学申请人(仅限博士研究生类别)录取材料将发至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由教育处转发本人;在英国之外国家留学的申请人录取材料请直接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领取。
六、对外联系
被录取人员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 超 联系电话:010-66093565
传 真:010-66093929 E-mail: cliu@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请访问:http://www.csc.edu.cn/chuguo/s/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