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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学生参加重庆大学Global Bridge系列之八韩国庆熙大学2016暑期学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5作者:系统管理员点击量:[]

为输送更多我校优秀学生前往国外学习、交流,我校将每年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国外合作院校组织的各类短期学习及文化交流项目,此系列在我校推广时将以Global Bridge系列名称推广。在Global Bridge系列项目运作中,具体项目由外方大学全权主办,我校仅负责推广和面试、提名(如外方大学要求)。学生报名需征得家长同意。学生务必在项目期间遵守国外法律、法规以及组织方的校规校纪,服从组织方管理;同时,注意自身的人身及财产等安全。参加项目的学生需自行评估项目及在国外学习、生活风险并购买保险(保险时效务必覆盖学生在外国所有时间)。本项目全称为:重庆大学Global Bridge系列之八韩国庆熙大学2016暑期学校项目

本次韩国庆熙大学2016暑期学校项目的时间为:2016年8月,共两周课程,具体时间可以参见附件2。学生在学习项目结束后颁发结业证书,撰写学习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简介(摘自百度,供参考)

庆熙大学(Kyung Hee University),1949年创办的综合性大学,是韩国的著名高等学府,现有两个校区和一个大学院,分别位于首尔特别市东大门区、京畿道龙仁市、京畿道南杨州市,是一所综合型私立大学。该校至今开设了人文、社会、理工、医学、艺术、体育等方面的100多个专业,其中经营学、经济学、医学、新闻信息学方面的研究业绩尤为突出,而且正积极引入酒店观光经营学等新学部制度。

庆熙大学在2006年度在大学综合评价中被授予最佳大学殊荣,1996年至2006年,在学科综合评价中获全国首位,2000年在大学国际化系门中评为全国第一名。拥有着60多年建校历史的庆熙大学,通过积极进取的精神,跃居为国际水准的名牌大学,名符其实称为世界中的庆熙

庆熙大学在2014/2015年QS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韩国综合大学第6名,2014年QS亚洲大学排名中位列第37名。2015年QS亚洲大学排名第38位。作为大韩民国政府邀请外国人奖学金课程韩国语研修机关,韩国语教育水平处于领先地位。学校特色专业 酒店管理。

为了满足中韩两国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需要,大学专门开设跆拳道、书法、电脑、韩国歌曲、韩国语课程给留学生。该教育学院教学环境优美,教学设施优良,并配有专职教师为学生在韩国期间的学习、升学及发展提供帮助,以利于留学生体验韩国文化,培养世界知识型人才。

我校与该校有长期学生项目合作关系,已有多届学生去该校交换学习。

二、报名条件

1.爱国守法,品德优秀,无违规违纪记录,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的年满18周岁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有良好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和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大二及以上学生英文水平需四级合格及以上;大一新生英文上期期末成绩需在75分以上;(如不申请学校资助可在此条申请条件上适当放宽)

3.身心健康,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学校统一安排,能圆满完成此次交流学习任务,如期返回;

4.已持有护照,并且护照有效期在2017年8月30日以后;不接收无护照同学报名;

5.个人自愿,并征得家长同意。

三、项目情况

1、时间: 2016年8月

2、课程详细信息请见附件。

3、费用及奖学金资助

(1)项目费用:该校暑期学校学费见附件2,包含学费、住宿费、餐费、活动费等。同时庆熙大学对合作院校有一定数额的优惠,详情请参见附件2。

(2)其余费用需自行承担。

(3)我校奖学金资助额度为3000元人民币/生,资助名额为20人。其余学生可全自费参加。

三、报名流程

1、申请学生请在报名时间内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科(A区主教516)递交报名材料。对方大学不接收学生单个报名,仅接受我校提名学生。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6月22日下午5:30。

2、报名材料:(一式三份)

《重庆大学短期出国交流申请表》(见附件)、学生证信息页复印件(包含照片页)、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纸质报名材料需学院签字、盖章)

四、遴选

1.报名后,由学校组织甄选委员会进行筛选,甄选委员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报名学生进行选拔,确定最终参加学生名单。(面试通知将在报名截止后2日内在国际处网站公布,请自行查看并按面试通知要求反馈确认参加面试信息,组织方将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经选拔拟参加学生名单将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公示3天,持异议的单位和个人需在公示日内向国际处(主教516办公室)提出书面异议。如提出人对异议处理商议结果不认可,可向学生申述委员会申述。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络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匿名材料举报和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五、特别说明(重要)

1、申请者家庭应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足以承担学生在外期间的所有相关费用。

2、申请学生应为身心健康并已完全征得家长同意,对在国外学习、生活风险有充分估计和判断,并自愿对参与本项目出国学习、生活意外负责。学生本人在派出前,学生及家长应签署海外学习承诺书并购买海外保险(保险时效需覆盖本人在国外所有时间)

3、为保障我校与外方大学合作的可持续性以及不造成名额浪费,获得提名后,非特殊情况不得拒绝赴外方大学学习,否则将作为不良申请记录一次作为申请校内其他出国(境)项目考评标准之一。

六、项目咨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黄老师

电话:6510302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