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一、 申请条件
1. 开始时间为2018年9月起,且已于2019年3月圆满完成学业、回校报到的台湾地区自费交流生。
注:现未回校的相关学生请勿在本次申请,请在2019年冬季学期申请第一批次奖学金。
二、资助标准
学生出国(境)中长期交流学习奖学金的资助内容原则上为部分资助,学校资助标准上限如下。具体资助金额由学校评审工作组综合考虑学生在国(境)外大学实际缴纳的学费、学习时长、学习成绩或成果及年度总预算等因素确定。(单位:元人民币)
(一)参加台湾地区付学费的学分访学交流项目(包括课程学习、毕业设计、实习等)、联合培养项目等,学习时间为3个月及以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台湾地区6000 /生·学期;1万/生·学年
三、申请材料
1.《重庆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奖学金申请表》
2.入台证复印件
3.在读院系注册证明
4.境外就读学籍证明复印件
5.境外就读院校成绩单
6.向境外就读大学缴纳学费的证明
7.学习报告(中文,不低于1000字,附图文)除提交纸质材料外,需以“奖学金”+“姓名”发送riverhuang@cqu.edu.cn
8.其他支撑材料(自行决定是否提交及提交内容)
四、申请时间
1. 申请者将填写好的《重庆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奖学金申请表》纸版一式两份及其他相关材料,于2019年5月17日上午11:30之前交至港澳台办公室(A区二教2103室),过时不再收取材料。
2.港澳台办公室组织评审,确定候选者名单,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并公示。
本通知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港澳台办公室相关老师:
港澳台办公室(负责学生赴港澳台学习交流)
黄老师:电话: 6510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