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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2作者:董小凡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学校的工作部署,现将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类别及规模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实际情况推荐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指导性指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推荐

(二)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1. 攻读硕士学位:按实际情况推荐

2.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按实际情况推荐

(三)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18年选派简章,按实际情况推荐

二、 候选人条件及选派简章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相关项目的申请条件。请及时关注并查阅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址:www.csc.edu.cn

备注:目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尚未发布2018年选派简章,可先参考《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三、校内提交材料及要求

1. 校内申请表(研究生通过MIS系统进行申请打印后签字、盖章有效,本科应届毕业生下载并填写附件的申请表)原件1份;

2. 邀请函/录取通知:复印件1份;

3. 研修计划:复印件1份;

4. 外语成绩:复印件1份;

5. 成绩单:(从本科开始)复印件1份;

6. 国内导师推荐信:对申请人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进行说明、推荐。

7.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应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请申请者把与纸质材料一致的WORD版电子文档(以本人姓名命名文档),通过校内评审后获得学校推荐的候选人向国际处提交该word文档及《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的扫描件(不超过1MPDF格式)。

请申请者务必仔细阅读附件1《常见问题说明》,校内申请提交每项材料要求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对该项材料要求一致,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者按以上顺序准备1份纸质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申请材料统一于左侧用文件夹固定,请勿装订。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研究生校内申请材料提交地点:A区研究生院培养办 郭老师

本科生校内申请材料提交地点:A区教务处培养科 贺老师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8年3月14日

四、选派工作安排

时间

事项

20182月底前

申请人联系留学单位及完成申请材料的准备

申请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参加符合要求的外语考试或培训,按选派类别准备研修计划、成绩单、科研学术成果及重要奖项证明材料等相关申请材料等

注:如申请者无单独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或相关证明,需要在外方邀请信中详细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申请者是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1.研究生在MIS系统中提交留学申请(说明见附件1

2.本科应届毕业生填写《重庆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应届本科生填写)》(附件2

2018年3月1日至6日

申请人提交材料至所在学院

研究生按照校内提交材料及要求提交纸质材料至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本科应届毕业生按照校内提交材料及要求提交纸质材料至所在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

201836日至313

学院评审及提交材料

1.学院整理、审核申请材料,按类别分别确定学院推荐排序;

2.学院统一组织专家(4人)评审小组填写《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并在专家签字处加盖学院公章(附件3);

3.学院填写《学院汇总名单》(附件4)

学院统一研究生申请者的材料请依序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郭老师,将本科生申请者的材料依序提交至教务处培养科贺老师研究生院、教务处原则上不直接受理单个申请者提交材料。

2018314-323

学校评审及公示

1.研究生院整理审核申请材料;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人选。

在国际处、研究生院网页公示学校推荐候选人名单。

2018323-42

候选人进行CSC网申及提交材料

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申请信息,提交留学基金委要求的正式申请材料纸质版至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由学院统一提交至国际处项目科。

候选人还需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扫描电子版至国际处指定邮箱。)

2018年4月3日-4月11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公派项目办公室)审核候选人材料,制作学校公函,上报留学基金委。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宣传工作,协助本学院候选人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国外导师,认真审核候选人资格及材料的真实性。

2.联合培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本院校的中外合作项目派出,国内导师应在对外联系、制定研修计划等方面发挥作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培养。

3.学院应在2018年314之前将研究生和本科生申请人的校内评审材料分别交到研究生院和教务处。

六、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董老师 65103019  yjsgp@cq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 郭老师 65103162  guoyu@cqu.edu.cn

   教务处培养科(本科生)  贺老师 65111429  hefang@cqu.edu.cn

 

附件:

1. 《常见问题说明》

2. 《重庆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应届本科生填写)》

3.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4. 《学院汇总名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院、教务处

2017年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