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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生事务

发布时间:2022-03-18作者:点击量:[]

一、港澳台学历生概况

重庆大学坚持“保证质量、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按照内地(大陆)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招收、培养、管理和服务港澳台学生。港澳台办公室是港澳台学生工作的归口协调部门,负责协调校内相关单位做好港澳台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校内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分管业务范围内港澳台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各院(系、所、中心)负责本单位港澳台学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二、招生信息

1、本科招生信息

我校港澳台地区的本科招生工作,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港澳台籍学生报考重庆大学本科学位,可通过普通高等院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港澳台侨联招)、招收香港地区高中毕业生(DSE考试)、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及澳门免试生等渠道申请。

详细招生信息可访问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qu.edu.cn/Home/Index

2、研究生招生信息

重庆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的博硕研究生招生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详细招生信息可访问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


三、在校学习

港澳台学历生的教学培养、学籍管理工作由教学主管部门(教务部、研究生院)负责,学生所在院系执行具体工作。相关管理规定可参见:

重庆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http://jwc.cqu.edu.cn/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http://graduate.cqu.edu.cn/


根据教育部规定,港澳台学历生可申请免修思想政治课,由国情类课程学分替代。具体政策由各院系制定,需咨询所在院系教务老师和学校教务老师确认可替换课程及选课操作。


四、奖助学金

港澳台学历生可申请由学校或院系设置的各类奖励和奖学金,相关通知和信息一般由学生所在院系发布。港澳台学历生还可申请专门面向港澳台学生的教育部港澳台侨奖学金。港澳台侨奖学金一般于每年下半年评定,信息参见我办网站“通知公告”栏目。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奖学金和教育部港澳台侨奖学金同年度不可同时申请。

港澳台学生具有与内地(大陆)学生同等受资助资格,参与学校助学金评定。港澳台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由学生资助中心协调,参照内地(大陆)学生勤工助学相关政策执行。管理规定和信息可参见:

重庆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栏目:http://xsc.cqu.edu.cn/ 


五、交流实践

港澳台学历生可申请参与由学校或院系安排的各类境外交流活动并接受相关奖励资助。校级交流项目,相关信息可参见:http://intex.cqu.edu.cn/

根据学校招生及培养政策,港澳台学历生不得申请至原籍地高校进行交换学习。

重庆大学港澳台办公室于每年组织在校港澳台学生进行国情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实地考察、企业参访等形式增进港澳台同学对内地(大陆)的认识和了解、加强民族自豪感。


六、升学就业

港澳台办公室根据学生需要,联系学校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及其他合作高校为港澳台学历生提供升学、就业指导讲座与交流。

根据教育部规定,有就业意愿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学生可领取《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

重庆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http://www.job.cqu.edu.cn/


七、协会社团

重庆大学港澳台文化交流协会成立于2014年9月,是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指导下的校一级学生社团,接受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管理。协会致力于促进学校港澳台同学间联系交流,加强其对中华文化理解与认知,推广港澳台地区特色文化,助力于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地区青年交流。